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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18 11:0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4-18       报名截止:2023-04-28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卫生健康系统人员调动管理的规定(试行)》(德卫健党[2021]15号)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德清县卫生健康局下属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决定面向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县范围内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名。
选调岗位数量所学专业
B超1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超声医学
药房1药学
三、选调对象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卫生健康工作,吃苦耐劳,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师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
4.在现单位工作服务年限(按入编时间计算)满5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在职人员外出进修/学习或评为中级及以上职称后(以发文日期为准)满3年;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7日—4月28日,报名截至到4月28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携带报名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党组织签字盖章同意)、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事业单位聘用(劳动)合同及选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地点:德清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公室(德清县武康街道英溪南路273号)。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确定进入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岗位数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则取消选调岗位。
(三)组织笔试
主要考察业务水平,笔试成绩占总分50%。参加笔试人员与选调岗位数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则取消选调岗位。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则取消选调岗位。面试成绩占总分50%,笔试同分者一起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综合素质、业务综合能力等。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等,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现实表现,进一步评估岗位匹配度。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调动
根据总分成绩和考察情况,由单位领导班子讨论后报县卫生健康局党委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在湖州·德清—县卫生健康局“通知公告”版块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核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选调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报名者须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作出承诺,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资格。同时,报告人力社保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函告现所在单位及有关方面。
2.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2-8283955(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572-8065790(县卫生健康局)
德清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